微信营销
当前位置: 首页  >> 微信营销  >> 查看详情

广告公司策划部有哪些岗位,虚拟货币交易专家:主要监管职能和用途

时间:2021-02-16 13:10:49   作者:www.wyx186.net   来源:网络   阅读:  
内容摘要:近日,深圳市发布《关于防范“虚拟货币”违法行为的风险提示》,称近年来,随着区块链技术的推广和宣传,虚拟货币的炒作力度加大,部分违法行为有死灰复燃的迹象。深圳市互联网金融风险等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上述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取证。一旦发现,

近日,深圳市发布《关于防范“虚拟货币”违法行为的风险提示》,称近年来,随着区块链技术的推广和宣传,虚拟货币的炒作力度加大,部分违法行为有死灰复燃的迹象。深圳市互联网金融风险等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上述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取证。一旦发现,将按照《关于防范代币发行和融资风险的公告》的要求,严肃处理。

除深圳外,北京、上海等地也发布公告,全面调查辖区内虚拟货币交易活动,严厉打击虚拟货币交易。

《法制日报》记者以区块链的名义“虚拟货币”存在哪些风险,国家在这方面的监管如何进行调查。

上海市金融稳定联席会议办公室和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近日表示,要加强监管,严厉打击虚拟货币交易。下一步,将对辖区内的虚拟货币业务活动进行持续监控,一旦发现,立即处置,对小规模的将尽早淘汰,防止出现问题。同时提醒投资者不要混淆区块链技术和虚拟货币。虚拟货币的发行、融资和交易存在多重风险,包括虚假资产、经营失败、投资投机等风险,投资者要小心不要上当受骗。

早在2017年9月4日,中国人民银行等七部委就发布了《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不久前,市场传言“94条禁令已经解除”。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的公告主要针对这一传言。

近日,北京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严厉打击虚拟货币交易等非法金融活动,坚持“一出现就打”的原则,继续保持监管高压态势。

2017年,网络虚拟货币“欧亚货币”大型网络传销案引起广泛关注。此案涉案金额40.6亿元,4.7万余名投资者落入陷阱。<广告公司策划部有哪些岗位/p>

今年7月,继代币商店之后,被称为全球第二大数字货币钱包的plus token崩溃逃跑。全世界数百万人丧生,涉案金额高达数千亿元人民币。

不久前,太原市反诈骗中心紧急发出提醒:太原市曾发生“区块链诈骗”,一些人被骗,财产损失惨重。据介绍,这些不法分子伪装成区块链投资专家,委托“数字货币”、“区块链”和“金融创新”项目内部人士,依托互联网,通过聊天工具、交友平台和休闲论坛,宣传虚拟货币、虚拟资产等非法金融资产,并煽动投资者抓住机遇,参与虚拟货币交易。

太原警方提醒,区块链诈骗有以下几种方式:一是将“区块链”、“去中心化”、“开源”等技术作为自己虚拟货币的技术结构;二是编造故事和设计模式,吸引投资者的眼球;三是,利益相关者诈骗的特点明显,具有多种犯罪特征;四是交易平台服务器设置在境外进行诈骗和境外资金清点,为提前运行做好准备。

“比特币本来是被设计成一种货币的,但这是不可能的,事实上,它并不是一种真正的货币。作为货币,我们需要具备几个基本条件:一是价值要稳定;二是要被广泛接受;三是要为流通领域服务。今天的比特币根本不符合成为一种货币的条件,所以比特币根本就不是一种货币。”刘少军说。

“这些虚拟货币实际上是公开向公众募集资金的行为。这种行为相当于发行股票。例如,现在虚拟货币一般先发布白皮书,声称有一个项目,呼吁人们投资这个项目。不是以购买股票的形式,而是以购买虚拟货币的形式。组织或机构发行虚拟货币,然后让投资者购买,但出售虚拟货币的资金很可能被拿走,然后让买家相互买卖。”刘少军说。

刘少军认为,这种行为属于非法公开发行证券,很可能构成非法集资、集资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发行这些虚拟货币的人实际上并不是用每个人投入的钱做事,从事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他们用公众投资的钱做什么还不确定。”

《关于防范代币发行和融资风险的公告》指出,代币发行和融资所使用的代币或“虚拟货币”不是金融管理局发行的,不具有补偿、胁迫的货币属性,不具有与货币同等的法律地位,不能也不应该在市场上作为货币使用。

刘少军认为,以区块链名义推广的一些虚拟货币并非真正的虚拟货币。”法律上的虚拟货币主要是指网络游戏中的游戏货币,包括Q币等虚拟货币。现在一些被大肆炒作的所谓虚拟货币更准确地称为“数字货币”,但它们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数字货币,只是打着数字货币的旗号,或者可以称之为非法的“数字货币”

中国政法大学互联网金融法研究院院长李爱军表示,货币必须具备五大功能:价值规模、流通手段、储存手段、支付手段和世界货币。

“其中,最基本的功能是价值尺度和流通手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第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货币为人民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用人民币支付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一切公私债务。因此,在中国可以作为价值衡量和流通手段的货币只能是人民币,其他货币包括虚拟货币。如果作为一种价值衡量手段和流通手段,它是非法的,那么它的本质就是假币。”李爱军说。

刘少军告诉《法制日报》记者,目前我国也有一些第三方支付机构暗中为虚拟货币提供结算服务,给监管带来一定困难。目前,不允许正规支付结算机构为虚拟货币交易提供结算渠道,但非正规机构仍可秘密提供结算服务。即使非正式机构得到清理,一些人也可能选择出国采取类似行动。

2018年,银监会、中新办、公安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五部门发布了《关于防范以“虚拟货币”、“区块链”名义非法集资的风险警示》,称近年来,一些不法分子,打着“金融创新”和“区块链”的旗号,通过发行所谓的“虚拟货币”、“虚拟资产”和“数字资产”等方式吸收资金,侵犯了公众的合法权益。此类活动并非真正基于区块链技术,而是炒作区块链概念银行非法集资、传销和欺诈的现实。

这些行为具有以下特点:一是网络化、跨境化。依靠互联网和聊天工具进行交易,风险传播广泛而迅速。一些不法分子租用境外服务器建设网站,实质上为境内居民开展活动,远程控制和实施违法行为。其次是欺骗、诱惑和隐瞒。利用热点概念炒作,捏造各种“高高在上”的理论,有的利用名人大V“平台”进行宣传,声称“币值只涨不跌”,“投资周期短,收益高,风险低”,具有很强的煽动性。三是违法风险多。不法分子通过公开宣传,以“静态收益”(投机增值收益)和“动态收益”(开发线下收益)为诱饵,吸引公众投资,吸引投资者和开发商加入,不断扩大资金池,具有非法集资、传销的特点,欺诈等违法行为。

近日,北京警方破获了非法数字货币交易BISS的诈骗案,逮捕了数十名犯罪嫌疑人。

官方账户显示,2019年以来,我国新发现的虚拟货币交易平台已关闭6个,外币交易平台共7批技术处置203个。通过两家大型非银行支付机构关闭了近上万个支付账户。在微信平台上,有近300个封闭式的销售宣传节目和公众号。

李爱军认为,从目前情况看,对虚拟货币的监管,要注意防止任何形式的虚拟货币替代人民币功能,通过虚拟货币从事违法活动,即加强对虚拟货币功能和使用的监管。

“我们应该关注虚拟货币是否作为货币使用,而不仅仅是从货币的客体形式上看它是否属于伪造和变造人民币。可以说,任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行使货币职能的对象,都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的有关规定。”李爱军说。

李爱军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的有关规定,虚拟货币的发行人和使用人都存在伪造、变造人民币、持有和使用假币的风险。

error

标签: 货币  虚拟  交易  非法  监管  区块  
特别提醒:本网站内容转载自其他媒体,目的是传递更多信息,但并不意味着本网站同意其观点。其原创性及文中所述文字内容均未经本网站确认。我们对本条款及其全部或部分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及时性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本网站不承担侵权的直接责任和连带责任。如果本网站的任何内容侵犯您的权益,请及时联系(邮箱:d_haijun@163.com),本网站将在24小时内处理完毕。

本类更新

本类推荐

本类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