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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策划模式下工作者的角色,网络互助进入巨人时代:监管纠纷尚未结束

时间:2021-03-12 13:10:45   作者:www.wyx186.net   来源:网络   阅读:  
内容摘要:0元加入、成本分担的互助机制,再加上对较低分享金额的承诺,使得这种网络互助计划成为一种流行的“平民”安全服务。在安全缺口和流量红利的双重作用下,滴滴、百度、美团、苏宁、360等纷纷入局。网络互助计划已经步入巨人时代,成为大型互联网公司的“标

0元加入、成本分担的互助机制,再加上对较低分享金额的承诺,使得这种网络互助计划成为一种流行的“平民”安全服务。在安全缺口和流量红利的双重作用下,滴滴、百度、美团、苏宁、360等纷纷入局。网络互助计划已经步入巨人时代,成为大型互联网公司的“标准配置”。

在会员人数不断增加的同时,网络互助计划也没有留下争议。用户应如何理性看待网络互助计划的监管真空区?随着受益者的增多,是否需要进一步的监管

会员人数增加到1亿人,抢救出1万多名重病会员,其中近一半是80后和90后,这是互宝最近公布的数据。

一年前的2018年11月27日,蚂蚁金服的“互保”升级为“互保宝”,重新定位为基于互联网的大病互助计划。0元参与、费用分担的互助机制,加上对较低分享金额的承诺,吸引了众多有健康保障需求的人群,成为网络互助计划中最受关注的明星产品。

“表明会员国对安全的需要。现有的保障体系没有覆盖这部分人群,也没有有效覆盖他们面临的风险保障需求。同时,加入互助计划的成本相对较低,门槛较低,可以吸引更多的人加入。此外,从后期摊派来看,过去由于会员人数多,摊派的费用基本上在老百姓能够承受的范围内。”社科院保险与经济发展研究中心主任郭金龙认为,这些因素导致了互助计划成员的快速增长和规模化。

经过蚂蚁金服的大胆尝试,更多的互联网企业进入了网络互助计划,滴滴、百度、美团、苏宁、360另外,投资水底公司的腾讯也计划从往年的初创企业试水阶段进入互联网巨头时代。

截至12月3日0时30分,滴滴的“互助”会员数和美团的“美团互助”会员数分别达到144万和197万。水滴互助网站的会员人数已经超过8000万。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保险研究室副主任朱俊生也认为,互助计划吸引人的因素之一是“门槛很低”,使用互联网的方式相对简单易懂。对于互联网企业的涌入,朱俊生认为,“因为他们的流量很大,这些企业很容易建立互助计划。此外,借助此类互助计划,他们可以与用户保持更多的粘性,这是一种相辅相成的关系。”

据社科院金融研究所法律财务处副处长尹振涛介绍,除了具备互联网客户获取能力和客户体验的优势外,网上互助项目之所以能吸引大量用户加入,是因为网上互助项目正在填补商业健康保险无法覆盖的空白,成为居民除了医疗保险和商业保险之外的新选择。网络互助计划降低了居民基本医疗负担成本,激发了人民群众的保险保障意识。

互助计划的另一位成员说,互助计划的吸引力在于,每个人不必花太多的钱,但他们可以帮助一些人一起解决问题。

资料显示,南开大学健康经济与医疗保障研究中心对4.2万名互惠会员进行了调查,并公布了互惠的社会保障价值。据介绍,互助宝有10%的会员除互助宝外没有任何担保,30%的受访者年收入在5万元以下,76%的会员加入互助宝是因为“担心生病,多担保一次”。51.5%的人加入共同宝藏后会考虑购买保险以增强安全性。在非互惠用户中,这一比例仅为20%左右。

在多个网络互助计划的推出中,覆盖癌症和恶性肿瘤已成为一个重要标签。互助的上限是30万元和50万元。同时强调与医疗保险、商业保险等互助计划不冲突。许多互助计划把成员的年龄限制在60岁。

某寿险精算部负责人王云(化名)告诉记者:“网络互助的适度发展,确实可以起到科普的作用,进一步刺激商业保险的需求,促进商业保险的发展。”。现在,参加网上互助计划的网民大多是重度用户,整体上应该是年轻人。他们拉着父母加入,长大后也会拉着孩子进来,进一步推演,最后加入计划群体和社会群体的融合。但由于缺乏有效的监督,网络互助的运作不一定规范,也不受法律保护。一般来说,人们都不敢在短时间内对网络互助进行保护,这只能是一种补充。

据某健康保险公司高管刘震(化名)介绍,互联网为广大客户提供的快速覆盖,是传统保险营销手段所无法企及的,同时也是保险公司从发展互惠互利等网络互助计划所面临的变化。但同时,快速覆盖广大客户,也将在短时间内给大集团的经营管理带来挑战。

一些在线互助计划的份额也暂时增加。近日,在某网络互助项目通过视频社交媒体发布的互动问答中,有网友指出,每月扣除的分享费越来越多,并透露了退出的想法。记者还注意到,网上有一个互助计划,将参与者限制在年轻群体,比如18-39岁的群体是“美团互助”的主要对象。

刘震认为,从满足不同群体的安全和服务需求的角度出发,保险、互助、互助可以在一定的法律法规环境下共存、共同发展。

郭金龙说,首先可以检查其所保护的风险是否具有针对性,是否能够满足其真正的风险保护需求,包括一些免赔条款。为了避免风险,没有保证。

对于那些参加互助计划的人,郝延苏也建议考虑续保。因为像许多短期商业健康保险一样,互助计划并不能通过每年签署法案来保证终身。

虽然网络互助计划有很多粉丝,但也有一些用户感到担忧。小玲说,她更关心的是,后期的累计分配金额是否过大,平台资金使用是否得当,披露是否到位,保险理赔和平台监管是否存在问题。

2017年11月,原告张亚霞在易基金发起的互助行动中追加10元,正式加入互助行动。此后,账户余额一直保持在0元以上。2018年6月,张亚霞住院手术。然后向平台提交互助申请。但原告的互助申请被轻易驳回。法院裁定,原告张亚霞符合《大病公约》约定的中青年与被告相互帮助的条件,被告张亚霞符合《公约》约定的条件,应在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支付互助金30万元。

“今后,我们需要考虑的是,一是网络互助计划是否纳入规定;二是如何纳入规定。”朱民说,因为互助计划不叫保险,但确实起到了保障的作用。同时,由于传统保险的经营模式与传统保险的经营模式有很大的不同,一旦纳入监管,必然会有不同的监管方式,或者监管的重点不同。

朱俊生认为,新事物往往超出了现有监管规则的适用范围,突破了现有的一些监管框架。监管机构需要加强与行业的沟通,在规则适应和鼓励创新之间寻求平衡。监管者不仅要防范风险,还要支持创新。

中央财经大学保险学院教授郝延苏认为,从国家的角度来看,如果网络互助计划达到一定规模,涉及到很多人的利益,应该有一个规则。希望无论是民政部门还是保险监管部门,相关部门都能自觉承担起监管责任。

郭金龙有不同的看法。”目前,互助项目还没有纳入金融监管体系。”。在这方面,金融监管机构无需介入。互助计划本身就是一种互助形式,一般不会造成巨大的风险。因为增加了0元,后期的支付是共享社会策划模式下工作者的角色的,所以平台可能无法逃出资金和滥用资金的困境,避免了当前商业模式中的一些风险。”不过,郭金龙也指出,现在互助计划涉及的人越来越多。如果出现提前付款的情况,可能还会涉及监管。

对于网络互助的健康发展,郭金龙建议,建立互助协会或自律组织在一定程度上是必要的,平台可以互相交流经验、解决问题。

除了避免监管真空、建立行业自律组织等措施外,尹振涛建议,应确定网络互助平台的准入门槛,只有具备相应能力的企业才能开展此类业务,避免“百团制”又是“战争”。引导网络互助平台进一步迭代产品设计,在充分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基础上实现商业模式的可持续发展。鼓励其他单位或机构参与或共同构建网络互助计划,充分发挥网络互助在完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中的作用。

“美团互助”是一个18-39岁的特殊项目,会员人数2001.08.49万人,互助基金高达100万元。

现有会员8062.5万人。分为健康人抗癌互助计划、大爱互助计划和综合事故互助计划。


标签: 互助  计划  网络  监管  会员  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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