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策划人员岗位职责,“浩毛”黑灰生产链调查:犯罪集团明显年轻化

时间:2021-03-19 13:10:06   作者:www.wyx186.net   来源:网络   阅读:  
内容摘要:近日,不少在校学生因利用“闪退”服务规则诈骗网络购物平台被起诉,引起社会关注。有网友评论说“他们没有前途”。 今年以来,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检察院共受理案件35件40人,诈骗金额从6000余元到24万余元不等。目前,其中18人已被起诉。检察机

近日,不少在校学生因利用“闪退”服务规则诈骗网络购物平台被起诉,引起社会关注。有网友评论说“他们没有前途”。

今年以来,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检察院共受理案件35件40人,诈骗金额从6000余元到24万余元不等。目前,其中18人已被起诉。检察机关在办案过程中发现,涉案犯罪团伙明显年轻化,其中在校学生较多。

此前,有一家水果网店因操作失误将“26元4500克水果”定为“26元4500斤”。一位up高手发现后,带领粉丝冲进网店下订单,导致该店相关产品订单金额高达700万元。后来,那家被“收毛”的商店发出通知,声称由于这次操作失误,这家商店无法忍受,即将倒闭。

随着网上商品交易的发展,“拉毛”现象越来越普遍。近日,《法制日报》记者采访到。

据介绍,根据“闪退”服务规则,符合条件的会员在申请退换货并发出商品后,无需等待商品到达平台仓库,即可获得平台退款。在利用“闪退”服务规则骗取网购平台退款的案件中,犯罪嫌疑人以申请退货的方式骗取平台退款,但事实上,他们并没有退货,而是占用了自己的使用或以营利为目的销售。

《法制日报》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拔毛”现象不仅存在于电子商务平台中,而且可能出现在卡券打折、打折码、现金红包等情况下

此前,根据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发布的信息,1993年出生的黄晓天利用脚本程序,分批对一款母婴应用程序的20万个账户进行了虚假注册,并筛选出2万多个可参与“奶粉买一送一活动”牟利的账户。通过这种方式购买奶粉并“收集”2万多桶奶粉的“羊毛党”。

今年1月,某社会电子商务公司被曝光存在优惠券漏洞,并大量发放了无门槛可重复使用的100元万能优惠券。随后,社交电子商务发布声明称,1月20日上午,一家黑灰制作集团通过过期优惠券漏洞盗取数千万张平台优惠券,牟取不正当利益。针对这种行为,平台已经尽快修复了漏洞,并追踪了相关订单的来源。同时,已向公安机关报案,并将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打击涉案黑灰生产团伙。

今年7月,许多“好羊毛”组织传播了一个视频网站免费赠送一年VIP年卡的链接。该链接在社交网站上共享后,大量用户涌入视频网站接收会员,导致网站崩溃。随后,视频网站相关负责人表示,这是一种恶意的非法收集、倒卖网站VIP会员权益的行为。

类似“双11”的大型促销活动,更是“羊毛党”的盛宴。“双11”后,《法制日报》记者加入了一个“除毛”的社会团体,许多会员在同一家女包店分享“天价”订单。

随后,《法制日报》记者联系了旗舰店的工作人员。对方表示,已经注意到这些超低价订单,但尚不清楚“羊毛党”是如何运作购买这种超低价女包的幸运的是,这些订单数量不算太多,而且有些是清仓资金,因此损失是自然的,但会正常交付,避免因投诉造成更大损失。”

社会团体中的一位资深“羊毛党”告诉《法制日报》:“我特别关注了很多‘羊毛’博主,他们都是有能力的人。你在做活动的时候一定要留意他们的微博,否则你会错过他们的邀请。“双11”前一天和“双11”前一天,我花了26个小时盯着它看。这很难,但买低成本的商品很有满足感。”

《法制日报》记者发现,网络上有不少专门“采毛”的博主。这些博主除了发布优惠信息外,还拥有一个或多个自己组织的社交群体,在多个平台上运营,并带领粉丝“拉毛”。

小明(化名)是一个拥有70万粉丝的“好毛毛”博主,每天发布15条左右的优惠信息。她告诉《法制日报》,自己开这样的账户是“无意的”。

“我有自己的工作。都是兼职的。首先,我喜欢通过一些折扣软件搜索优惠信息。以后,当我看到特价优惠信息时,我会和微博分享,赚取一定的回扣。然后我逐渐发展到现在。”小明说。

小明说,目前她获取商品优惠信息的方式主要有三种,一是粉丝的贡献,二是商家的积极配合,三是通过软件寻找优惠信息。

“现在促销费往往高于低价商品的成本。在门店方面,除了部分网店外,如果其他门店想做,前期需要投入的推广费数额非常大,所以很多商家选择赔钱赚流量,先刷一下门店的流量。这样,他们也会找到我们有一定粉丝数的博主,给我们打折。让我们号召粉丝购买这些低价商品,帮助商店增加客流量。”小明说。

《法制日报》记者在采访中注意到,在一些超低价“豪毛”订单的背后,也可能隐藏着商家的营销意图。

连日来,随着被“收毛”的水果网店事件不断发酵至关门店,有网友爆料,网店抄袭他人店铺信息,造成错误,而声称自己是四川果农的店主身份也被质疑为伪造。

小明认为,针对引起公众关注的“拉毛”事件,无论店家是否有意利用“羊毛党”的恶意炒作,up店主都知道卖家的设置有误,还导致粉丝恶意下单并要求赔偿。她不同意这种行为。

北京科技大学法学院副教授、中国法学会民法研究会副秘书长孟强认为,“羊毛党”的行为可能侵犯其他消费者的权益商家愿意给所有消费者带来一些好处,但如果被“羊毛党”夺走,可能不敢给消费者提供正常的好处,这会损害其他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同时,它还将促进便利和不诚实的社会氛围。”

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中心研究员朱伟认为,“好羊毛”除了损害正常消费者的利益外,不利于电子商务平台运营商的长远发展。

“对于一些商业模式,如电子商务平台、微商、社交电子商务等,在发展过程中难免会出现一些漏洞,这可能是技术漏洞或运营商粗心大意造成的。如果发生这种情况,他们不会友好地提醒,反而会蜂拥而至“采毛”,这可能会扼杀处于发展阶段的企业的摇篮朱伟说。

近日,北京互联网法院点名“羊毛党”在新闻发布会上就典型网购问题进行了解答。相关负责人直接表示,此类案件的司法困难,“商家很难证明消费者的行为是否属于恶意‘拉毛’行为,法院也很难调查取证。”

孟强认为,随着移动终端的普及,我国手机用户数量的快速增长,再加上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这些都使得信息传播更加便捷。一旦“拉毛”的利好消息被广泛传播,就会形成一种放大效应其实,这些“拔毛”的案例并不少见,可以通过合同效力的解释来解决,“毛方”违反了民法上的诚实信用原则。

“事实上,很难说大部分的‘拉毛’都是违法犯罪。这主要不符合民法上的诚实信用原则。因为“收毛”的案例有好几种,一种是商家做错了价格或者计量单位,比如1元1万元,100斤100克,这确实是卖家自己的错误。如果消费者看到后正常下单,很难将这种行为界定为违法,但这违背了诚信原则。”孟强说。

朱伟认为,商家明明标错了价格,但还是钻了空子,应该履行承诺,不仅违反了诚信原则,如果金额大,还可能涉及敲诈勒索,情节严重的,还可能触犯刑法。

“比如说,如果卖家报的商品信息是基于一个重大误解,他认为自己写的是4500克,但他没有想到的是4500斤,这相当于对自己行为的重大误解,他在签订合同时对自己不公平。根据合同法,可以请求法院变更或撤销合同。或者根据民法通则,也可以请求法院解除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相互返还价款和货物。”孟强说。

孟强认为,网络平台应该主动承担责任。系统本身不能完全按照平台流程来处理。”如果商家投诉,平台会直接扣押金,这太不负责任了。人工客服要及时跟进,分清是非,核对双方提供的证据,判断哪一方更合理。如果希望店主向法院提起诉讼,这种方法将耗费太多人力物力。如果交易平台能够及时介入,将会更加方便、高效、划算。归根结底,更重要的是提高网络运营商的法律意识和风险意识,在优惠活动中更加谨慎,在出错时加强自我保护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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