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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营销案例100例,五粮液起诉九粮液侵权,并获得900万赔偿!

时间:2021-02-08 12:52:18   作者:www.wyx186.net   来源:网络   阅读:  
内容摘要:六年多来,五粮液(000858)。SZ)起诉甘肃滨河食品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滨河集团)商标侵权,最终胜诉。 近日,经最高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最高法)再审,滨河集团生产的“九粮液”、“九粮春”等产品被认定侵犯了五粮液“五粮液”、“五

六年多来,五粮液(000858)。SZ)起诉甘肃滨河食品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滨河集团)商标侵权,最终胜诉。

近日,经最高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最高法)再审,滨河集团生产的“九粮液”、“九粮春”等产品被认定侵犯了五粮液“五粮液”、“五粮春”商标专用权。滨河集团须赔偿五粮液经济损失900万元。

滨河集团还被判处立即停止生产标有“九两春”、“九两叶”或以“九两春”、“九两叶”为重点的商品。

不过,《每日经济新闻》记者7月27日在京东等电子商务平台上看到,售价499元/瓶的滨河九粮液(53°500ml)仍在使用中。

五粮液与滨河集团的商标纠纷终于有了结果。最高法再审后,撤销一、二审决定,五粮液胜诉。

五粮液与滨河集团的商标纠纷由来已久。2010年,五粮液集团防伪办发现市场上有很多“n粮液”品牌产品,如:二粮液、三粮液、四粮液、六粮液、七粮液、八粮液、九粮液、十粮液等酒类产品。因此,五粮液集团委托律师事务所维权。

其中,甘肃滨河集团“九粮液”、“九粮春”产品销量较大。五粮液对滨河集团的维权起初并不顺利。

2013年3月,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受理了九两叶、九两春两案。2014年1月,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滨河集团生产“九粮液”、“九粮春”酒产品的行为不侵犯“五粮液”、“五粮春”商标权。五粮液上诉后,北京高院于2016年5月维持原判。保险营销案例100例

因此,五粮液集团向最高法申请再审。2017年11月,最高法院审理了此案。截至今年5月底,最高法已对“九良业”、“九良春”侵权行为作出再审判决。

根据最高法的相关判决,滨河集团被判立即停产,标注“九两春”、“九两叶”字样或突出“九两春”、“九两叶”字样;滨河集团被判五粮液赔偿金900万元。

经最高法院审理,滨河集团在产品瓶身和外包装上重点使用了“九两液”、“九两春”等商标文字,特别是“液”和“春”的书写方式与五粮液公司产品相似。这反映了滨河集团借用他人商标商誉的主观意图。因此,滨河集团生产和被起诉侵权商品的行为,构成对五粮液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侵犯。

根据判决书,综上所述,滨河集团生产和被起诉侵权商品的行为,构成对五粮液及其图片、五粮液68注册商标专有权的侵犯。

“事实上,法院之前并没有采纳原告和被告双方的意见”,北京中泽律师事务所律师、五粮液代理律师之一李明7月27日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这导致五粮液之前的失败。一审后,原告和被告都选择了上诉。

五粮液相关负责人周三对记者表示,最高法院的新判决为五粮液胜诉。他们认为,滨河集团的商标侵权主要是“靠大钱”。

知识产权合伙人、商标事业部总经理杨明律师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滨河集团确实存在“擦边球”的情况或意图。比如五粮液公司以“液”和“泉”命名产品,滨河集团也是这样做的,字体也非常相似,因此很难避免外界的怀疑。

五粮液事件,相信本案是由最高法制定的,对全国都有指导意义。这不仅是最高级别的典型案例,也是全国法院审理名牌案件的典型案例。对驰名商标淡化案也具有积极的指导意义。

在与滨河集团的案件发生前,五粮液还起诉相关公司侵犯“祁连峪”、“大武良业”等商标,并获得了法院判决的支持。

针对滨河集团商标侵权问题,五粮液曾称,滨河集团在滨河集团生产的酒类产品上使用“九粮液”、“滨河九粮液”、“九粮春”标识,侵犯了五粮液所主张的“五粮液”、“五粮春”注册商标的专有权。在同一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类似“五粮液”、“五粮春”的商标,足以使消费者误认为“九粮液”、“九粮春”与“五粮液”、“五粮春”有特殊关系。

在滨河集团官网上,滨河九粮液称是9种粮食酿造所致。对此,五粮液也认为,滨河集团有意让公众误认为五粮液在宣传中存在四种粮食超过五粮液原料的情况,这有损其市场声誉。

在滨河集团官方网站的新闻稿中,有人提到“在甘肃历史上,滨河九粮液书写了甘肃格局由“毛五剑”向“毛九剑”的转变”,滨河九粮液也被称为甘肃地产第一款高端名酒。

“我认为最高法院的判决是适当的。”杨明认为,我国对知识产权的保护越来越重视,最高法的再审决定与一审、二审的判决结果不同,或者说也有考虑以上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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